经文:创22:1-19
《圣经》记载了亚伯拉罕一生中四次重要的抉择,分别是:1)离开本地、本族、父家(参创12章);2)与侄儿罗得分开(参创13章);3)与亲生儿子以实马利分离,将他们母子赶至旷野,不容他们再回来(参创21章);4)向上帝奉献自己的爱子以撒(参创22章)。这四次抉择都不是轻而易举的,且一次比一次更加艰难,因为每一次他都需要舍弃一样对他来说至关重要的事物。但因着向神的信心,亚伯拉罕在每次抉择中都选择遵从上帝的命令而行。《创世记》廿二章1-19节记载的正是亚伯拉罕献以撒的详细经过。迈尔博士在他的《圣经人物之亚伯拉罕》一书里谈道:“只要人类还活在这个世上,他们对亚伯拉罕献以撒这故事的兴趣就永不消灭。”诚然如此,纵观历史也只有一幕情景其悲壮可凌驾在这个故事之上,那就是神舍弃祂自己的独生爱子,让祂钉死在十字架上。解经家冯拉德说:“没有一个人可以接近该经文而无动于衷。”亚伯拉罕献以撒的事常激起我们的惊叹、不安、恐惧和惭愧。接下来,让我们走进这段历史,从信心之父亚伯拉罕的身上学习信心的功课。
一、试验的临到
《圣经》说:“这些事以后……”(创22:1)“这些事”是指廿一章所提及的亚伯拉罕生以撒、与以实玛利分开、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等一系列事件,“以后”则是一个模糊的表达,但从上下文的线索可以推断这事大约发生在以撒断奶后十多年,这时的以撒很可能已经长成健壮的青少年了,线索有三:1)亚伯拉罕让以撒背柴(创22:6),说明以撒已有足够的力量;2)从以撒询问关于祭物的问题,可知他已懂事(创22:7);3)神的使者称以撒为“童子”(创22:12),约瑟被称童子是17岁(参创37:2)。“试验”一词也可译为考验,上帝通过献以撒这事来试验亚伯拉罕对祂的信心。在这次试验以先,亚伯拉罕的人生已一而再地经历神的显现以及神应许的应验,不多年前百岁得子这件事,更是再次向他显明神的大能。弟兄姐妹,神在试验我们以先,总会先装备我们,当我们经历试验,神总要给我们开一条出路,叫我们能忍受得住,因为神是信实的(参林前10:13)。
二、试验的经过
这是神第七次、也是末次向亚伯拉罕显现。对亚伯拉罕来说,这是他属灵的高峰,也是神对他的最高试验,从以下四个方面可以看出这次试验是此前所有经验都无与伦比的:
1)献独子。神说:“你带着你的儿子,就是你独生的儿子,你所爱的以撒。”(创22:2)神像是出尔反尔,赐给亚伯拉罕儿子、现在又要取走他的儿子;应许亚伯拉罕要成为多国之父,又叫他献上独生子。哲学家康德认为:“这一节经文所记载的话不是源于神,祂不会要求亚伯拉罕做这样不合道德的事。”何况以撒若死,神的应许怎么实现?但我们相信这就是神的命令,我们可以这样来思考:神要的是亚伯拉罕在神的应许和神本身之间作出抉择,看他对神本身的忠诚是否高过对神应许的倚赖。在现实生活当中,我们常常要的是神的祝福而忽视了神本身、要恩典却忽略了赐恩的主,殊不知恩典在于神,得着神就得着一切。
2)亲手杀。神要亚伯拉罕亲自动手杀自己的爱子以撒。哲学家祁克果形容以撒是亚伯拉罕“乐意为之去死无数次的至爱之物”,这样的形容绝非过分,在亚伯拉罕的四周,再没有任何人、事、物比这位应许的后裔、晚年所得的孩子、他生命的“喜笑”,更能对他构成试验。以撒对亚伯拉罕来说,是一种骨肉相连、命脉所系的意义。神的命令对亚伯拉罕来说是苦上加苦、痛上加痛,他如何下得了手呢!
3)等三天。神要亚伯拉罕到摩利亚地、祂所指示的山上献祭,这需要三天的路程。迅速采取行动总比终日、甚至终年的等候来得容易。这三天,是神给亚伯拉罕考虑的时间,也是对他的考验。对亚伯拉罕来说,这三天想必是他人生中最难耐的三天。终于,到了第三日,他远远望见旅途的终点。
4)乖以撒。以撒这孩子,就这样背着柴、傻傻地跟着父亲往摩利亚山去,亚伯拉罕捆绑他时,他也不反抗、不逃脱。他的天真无邪、乖巧单纯,更令亚伯拉罕心疼,也更显出亚伯拉罕所作决定的残忍。从接受神的命令到此时即将付诸行动,亚伯拉罕的信心没有改变,充满对神的信靠与顺服。
当神发出要求,亚伯拉罕沉默以对,他是血肉之躯,也有人性的软弱。但沉默也是一种合宜的信仰表达,正如大卫所说:“因我所遭遇的是出于你,我就默然不语。”(诗39:9)亚伯拉罕曾有过一次非分之求的经验(参创18:22-33),他曾祈求上帝不要毁灭所多玛、俄摩拉,从“城中若有五十个义人就不灭这城”,不断与神“讨价还价”到四十五个、四十个、三十个、二十个、十个个,这样“得寸进尺”的事只有亚伯拉罕能做、敢做。事实上,亚伯拉罕也可以用他过去的经验来求上帝,这并不过分,神是有怜悯、有恩典的,说不定他可以成功,就算不成功,试一下本也无妨。但亚伯拉罕没有那样做。因为他始终顺服神(参创22:8),他相信“赏赐的是耶和华,收取的也是耶和华”(伯1:21)。祁克果也指出:“亚伯拉罕拿刀杀子之前没有向神祷告,因为当神要求时,没有一个祭是太难献上的,这就是亚伯拉罕对基督信仰的执着。”是什么把我们与神联系在一起?不是那停留在口中抽象的信心,而是那有血有肉的挣扎和痛苦。
三、试验的结局
不论从人的感情还是从神学的理论来看,这命令都是骇人的。亚伯拉罕要在爱儿之心与听命于神二者之间作出抉择,要在神的应许和神本身二者之间作出抉择。最终,信心和希望战胜了害怕与怀疑,亚伯拉罕亲手举起刀来,准备执行神的命令、将他的儿子以撒献为燔祭。信心不仅仅是一种心态和意识,真正的信心是包含行动的,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持续相信,并按照神的话去行,不在乎后果是否对己有利。信心如爱心一般,不是凭感觉来衡量,而是在于行动上的显露,正如主耶稣所说:“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这人就是爱我的。”(约14:21)
亚伯拉罕无条件的顺服是基于“一切的事物都直接处于神的掌握之中”的神性意识。没有信心的挣扎是盲目的,没有挣扎的信心是空洞的。这个说法在《希伯来书》十一章得到印证:“因着信,亚伯拉罕在受试验的时候,就把以撒献上……亚伯拉罕认定,神能使人从死人中复活……”(参来11:17,19新译本)
在最紧要的关头,耶和华神介入拯救以撒。神看到亚伯拉罕的行动,晓得他是真正敬畏神、听命于神,以神为自己生命中的首位。就在此时,神为亚伯拉罕预备了祭物代替他的儿子,并且指着自己起誓说:“论福,我必赐大福给你;论子孙,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,如同天上的星,海边的沙。你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,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,因为你听从了的话。”(创22:17-18)这是神给亚伯拉罕最大的肯定,也是最高的祝福。爱主的,主更爱他,顺服的,就必蒙福。这个信心的试验划至此画上了一个最圆满的句号。
亚伯拉罕以沉默面对信仰的试验,因着他长久等候神,他的生命练就了高超的勇气,为后世留下了神圣的榜样,无愧于“信心之父”的称号。
《信心之父亚伯拉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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